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13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赵果、谢慧
电话:(010)65646174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psghhp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复旦大学 朱俊
电话:(021)55666018
传真:(021)55666018
邮箱:zhujun@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复旦大学科技园创业中心1号楼12008室
邮编:200433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4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环境技术评估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所)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东南大学
长安大学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和固体司意见)
部内抄送: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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