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国
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大规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引发市场关注。
工商登记变更明细如下:
中再集团旗下子公司:
中再生(江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5年5月7日)
中再集团旗下孙公司:
中再生(陕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5年4月29日)
中再资源旗下子公司:
中再生(蕲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5年4月17日)
中再生(南昌)
再生金属有限公司(25年4月21日)
中再生(安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5年4月28日)
中再生(宁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5年4月28日)
中再生(陕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5年4月29日)
中再资环旗下子公司:
中再生(南昌)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25年4月15日)
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25年4月21日)
中再生(黄冈)资源循环有限该公司(25年4月21日)
中再生(绥化)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25年4月29日)
中再生(内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25年5月8日)
中再资环旗下孙公司:
中再生(唐山)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5年4月8日)
中再生(清远)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5年4月25日)
从业者认为,通过统一的品牌标识,旨在消除历史名称中的非核心业务元素,强化市场对其再生资源主业的认知,形成“中再生+细分领域”的品牌矩阵,减少内部竞争摩擦;同时弱化地方属性,强化“中再生”母品牌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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